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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会议确定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五大措施
来源: 日期:2015-11-17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会议明确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五大任务措施,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办教育,扩大职业院校的办学自主权,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为职业教育汇聚更多资源。

  措施一:牢固确立职业教育在国家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位置,促进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激发年轻人学习职业技能的积极性。

  业内点评:社会上有人认为进入职业教育学院的学生都是品学皆差的。希望国家发出的声音能彻底扭转这种对于职业教育轻视的观念。

  措施二:创新职业教育模式,扩大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和调整、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建立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打通从中职、专科、本科到研究生的上升通道。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

  业内点评:高职专科毕业生在社会上总是“低人一等”,因为他们若要报考研究生或是报考公务员时都有一定限制。如果能够打通从中职、专科、本科到研究生的上升通道,相信会有更多人愿意接受职业教育。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这样会使得很多二本(一般本科)院校转向职业教育。

  措施三: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大力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三对接”,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做到学以致用。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鼓励中外合作。完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担任专兼职教师的政策。

  业内点评:这一措施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就业。职业院校今后应该可以自己根据市场的需求设置专业、自己编教材,学校的老师也需要到大型企业接受培训,或者直接聘请企业人才到学校任教,以便解决目前职业教育与实际社会需求不匹配的问题。

  措施四: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积极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探索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的机制。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与公办职业院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推动公办和民办职业教育共同发展。

  业内点评:职业教育办学主体应当走向多元化,一是使多种经济企业参与办学,二是赋予学校自主办学法人地位,三是加强政府在职业教育资源配置上的主导作用。

  措施五:强化政策支持和监管保障。各级政府要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分类制定和落实职业院校办学标准,加强督导评估。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职业教育支持力度,完善资助政策,积极推行直补个人的资助办法。健全就业和用人政策。让职业教育为国家和社会源源不断地创造人才红利。

  业内点评:各级财政对职业教育投入不足,加之国家对职业教育施行的部分政策尚未落实,影响着职业教育的发展。